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新生校徽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XSC2023-0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16日
采购日期:2023年6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新域广告图文经营部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23895.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安庆师范大学新生校徽:蝴蝶扣,长6cm,高2cm,厚度1.5mm,数量:8100枚,单价:2.95元;
2.加厚电解铜、模具冲压成型、电镀烤漆、面层水晶工艺,每枚胸章有独立透明可拆封包装袋;
3.每枚校徽胸章要印制清晰,蝴蝶扣式要位置准确,且有一定数量备用卡扣;
4.供应商确定后必须确保制作的校徽胸章版式、模具不外泄;
5.投标人投标时需按照招标参数的要求提供样品一份,不可提供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或者样品,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6.投标人如若中标,学校立即封存其样品,中标人不得以需要按样品进货等任何理由要求学校返还样品。
项目单位名称: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地址:安徽省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行政楼南108室
联系人:陈守朋
联系方式:0556-5300047
公告期限: 2023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3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108室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行政楼南106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学生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