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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校政字〔2022〕36号),对照《安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指标》,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校内外评委对各学院申报材料和就业相关数据进行了量化评分,并拟确定“就业工作先进集体”6个,“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3名。具体名单如下:

一、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传媒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理工专业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田梦甜(马克思主义学院)、孙芮(经济与管理学院)、李俊(传媒学院)、刘旭(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陆佳(计算机与信息学院)、陈守朋(体育学院)、张沐阳(外国语学院)、罗姣姣(化学化工学院)、国慧慧(理工专业学院)、郝弘毅(美术学院)、徐飞(化工专业学院)、徐启凤(生命科学学院)、潘源(人文学院)。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校就业指导中心、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56-5300116;0556-5300053。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