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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服务类)

发布日期:2023-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安庆师范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服务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教学质量内涵提升数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SC2023-00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商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17-225号1层

成交金额:48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软件、系统开发,销售及服务资质的供应商。

项目单位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地址:安徽省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行政楼南108

联系人:陈守朋

联系方式:0556-5300047

公告期限: 2023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3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师范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108室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安庆师范大学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行政楼南106室,联系电话:0556-533116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