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则一”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与捐赠方协商,现将2018年“则一”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则一”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2017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额度分配见附件1)
资助学生100名, 2000元/人,总金额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2、敬业惜时,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奖励和资助:有抽烟酗酒、私自租房住宿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违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
二、评审程序
(一)学生向班级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辅导员审查学生申请,向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发放《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严格审查班级推荐名单,组织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3),并将评审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三、报送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初评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真正把企业和学校的关怀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去。同时,要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契机,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励志成才,以实际行动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二)请各学院于4月9日上午10:00前将评审材料(评审报告、公示材料和附件2、3)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评审报告和附件3同时以电子版报送。
工作联系人:谢鸣;联系电话:5300030。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则一”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表
3、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