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和《关于开展安庆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现场展示和材料评审两个环节的综合评选,现将2020-2021学年安庆师范大学“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外国语学院:2018级英语1班
人文学院:2019级汉语言文学1班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9级市场营销班
数理学院:201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邓稼先班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思想政治教育3班
音乐学院:2020级音乐学4班
体育学院:2018级体育表演1班
理工专业学院:2019级会计专业3班
教师教育学院:2019级应用心理学2班
化学化工学院:2019级化学1班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如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56-5300047;0556-5300053。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