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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 ·2017年)》(教党〔2013〕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高校辅导员专业化水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决定开展第五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分岗前培训和在职提高两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能力,重点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岗前培训重在帮助新入职辅导员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在职提高培训重在坚定辅导员职业理想,提升综合素养,促进工作方式创新。

二、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为各高校2017年新入职辅导员或班主任、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在职提高培训对象为各高校学工处(部)、团委、院系党总支(支部)相关人员,工作年限为1年及以上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学习时长为3个月,具体开班时间由参训单位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协商确定。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进行注册,登录后绑定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岗前培训分为“课程学习” “交流研讨” “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在职提高培训分为“课程学习” “交流研讨” “心得撰写”三个环节,参训学员有组织地在网上自主学习。

1 .课程学习:针对岗前培训和在职提高培训的特点,设置不同课程内容。岗前培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职业能力培养"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优秀实践案例"五个方面设置课程;在职提高培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专业素养提升” “职业能力培养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五个方面设置课程(详见附件1)参训学员须完成不少于3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

2 、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结合工作体会和培训心得进行网上集中研讨。此外,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论坛将设立主题研讨区,参训学员可在论坛内与全国范围内的同行进行广泛地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 、在线考试:培训后期,参加岗前培训的学员须完成在线考试,考核内容为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和与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内容,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心得撰写:培训后期,参加在职提高培训的学员须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作为本期培训的成果。

培训结束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向完成培训各环节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发放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课程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学时证明等费用)280元/人,费用以高校为单位按下列账号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场支行账号:02000530090088012巧

联行号:102100005307

六、报名事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以高校为单位组织参加培训;各高校也可自主报名。本次培训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每班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收到通知即可组织报名,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2),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

联系人:张志华

电话:010-36205993,69248888转3351

邮箱:F2008@vip.163.com

传真:010-69249580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 102617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