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 2017 年度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166 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报,学院初审后,每个学院推荐 1 名上报学校。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安徽省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得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评选。
申报材料(报名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请于 4 月 19 日(星期四)
之前交至学生处(行政楼南 108 室),电子版发送至邱东电子政务平台。届时我处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