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辅导员参评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报,学院初审后,每个学院推荐一名上报学校。申报材料(报名表、事迹材料和照片电子版)请于2月25日(星期四)之前交至学生处(行政楼南108室)。届时我们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