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庆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和
“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14]31号)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先进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14]31号)文件要求,学院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按学生班级数的10%限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校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学生处邹斌老师电子政务平台,纸质版材料(盖院章)交到行政楼南108室。
二、“十佳”班集体评选:
(一)参评对象:
2015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参照《关于印发<安庆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发[2014]31号)文件要求。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从所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推荐一个班级参加校级“十佳”班集体的评选。
2、材料评审:聘请专家对参评班级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3、名单公示:按总分排名拟定校“十佳”班集体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5天。
四、工作安排:
1、评选时间:
材料上交时间为11月30日前,材料评审时间为12月3日。
2、材料准备:
请各学院组织班级制作“十佳”班集体申报材料,内容涵盖班级组织建设、日常管理、党团工作、思想教育、学风班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教室和公寓管理、创新工作以及辅导员点评等十个方面,客观展现班级一年来建设和发展过程。
各学院材料准备应遵循经济、简洁、重点突出的原则,申报材料要求控制在A4纸20张(双面打印、装订),超过页数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五、表彰奖励:
1、学校对“十佳”班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学校在校园网宣传“十佳”班集体先进事迹。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校“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班级申报,并组织力量指导班级准备评选材料。
2、请各学院以此次校“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学生班级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学院的学风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4—201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计划。
附件二:2014—201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安庆师范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一:
2014—201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计划
序号 |
学院 |
班级数 |
校级先进班集体 |
备注 |
1 |
文学院 |
21 |
2 |
|
2 |
外国语学院 |
29 |
3 |
|
3 |
政治学院 |
4 |
1 |
|
4 |
法学院 |
5 |
1 |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8 |
4 |
|
6 |
人文与社会学院 |
11 |
1 |
|
7 |
音乐学院、黄梅剧艺术学院 |
18 |
2 |
|
8 |
美术学院 |
21 |
2 |
|
9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27 |
3 |
|
10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31 |
3 |
|
11 |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
38 |
4 |
|
12 |
化学化工学院 |
24 |
2 |
|
13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26 |
3 |
|
14 |
教育学院 |
19 |
2 |
|
15 |
传媒学院 |
9 |
1 |
|
16 |
体育学院 |
29 |
3 |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1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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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14—2015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申报汇总表
学院(签章): 分管领导(签字)
序号 |
班级名称 |
班级情况概述(不超过400字) |
是否推荐参评校“十佳”班集体 |
班级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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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印发